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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多个执法组“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发布者:娜娜 发布时间:2018/4/4 20:45:40 阅读:522


“散乱污”是什么?为什么要全国整治散乱污?

什么是“散乱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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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散乱污”企业,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源头治霾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而言,“散”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工业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工业企业。“乱”是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的,以及使用闲置设施农业用房、教育、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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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企业的危害

“散乱污”企业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但它们要么已存在很多年了,正逐步接受淘汰,要么藏在民房里面悄悄生产,但它们对环境的危害却不可小觑。

以“三无”(即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无排污许可证)洗车店为例。它们没有规范的排污系统,洗车产生的脏水大多直接流到周边地面或沟渠。表面看,似乎只是污染了水环境;但当地面晒干后,来往车辆一碾,就会形成大量扬尘,污染空气。还有些洗车店同时违规经营着修车业务,比如露天喷漆。喷漆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阳光照射,就容易与大气中的其他成分发生光化学污染,形成臭氧、PM2.5等污染物。

原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

表示:

“环保执法打击的是违法企业,是黑色GDP,扶植的是合法企业,是绿色GDP。执法肯定会对一些违法企业、不达标企业造成冲击,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历史欠账总是要还的。”据估算,2017年“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对PM2.5浓度下降贡献率达30%,“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要进一步向全国推广。


生态环境部:‘散乱污’三无企业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要进行取缔关闭

央广网报道: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要求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要进行取缔关闭。 ”


田为勇介绍说,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此前,对于强化督查覆盖面过大,“环保督查影响地方经济”的说法引发了广泛关注。对此,田为勇回应,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并不会影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没有手续,没有治理设施,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

来源:央广网


即日起多个执法组“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

     2017年,我省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8万家,关停取缔68747家、整合搬迁899家、整治改造38785家,在改善秋冬季空气环境质量、促进新旧动能转化、规范企业竞争环境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散乱污”整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有关要求,我省将于即日起至4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

为进一步提升定州市排污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定州市环保局于3月30日至4月6日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行动打破原有执法所辖区域,分为12个执法组。

此次交叉执法重点针对:

一是企业排查。对所有持证排污(含正在建设“三同时”)企业的批建一致情况、防治污染实施运行情况,按新大气法、水法要求落实情况,固废、危废管理情况,台账化管理情况进行排查。

二是“散乱污”排查。对所有排放气、水、固废、危废的点位进行排查,排查要逐村逐户进行,全覆盖,不遗漏。

三是回头看。对去年以来,上级交办的问题、“散乱污”取缔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台账,填表上报。

行动要求统一安排调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要求权责细化,各组组长对分包区域负总责,进行划分后指定专门信息报送人员,每天严格上报当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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