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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保局继续开展“利剑执法”等四大专项行动今年重点整治5条河流流域
发布者:娜娜 发布时间:2018/4/3 15:21:05 阅读:594

 3月30日,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全市积极开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今年,全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开展包括“利剑执法”“铁腕监察”“联动司法”和“阳光监督”四个专项行动。

2017年,重庆市环保局组织了20个检查组,开展了为期20天的“利剑执法”集中检查,累计检查企业1359家,发现违法行为1504起,查处了大批典型案例。截至2017年年底,已立案1439件,65件经审查不予立案,已发出处罚告知1288件,审核销案80件,作出处罚决定1039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重庆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卫表示,今年,将持续开展“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抽调精兵强将以花溪河、梁滩河、临江河、濑溪河、龙溪河流域为重点区域,以非重点环境监管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跨区域、跨流域交叉执法检查,查处一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的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象:花溪河、梁滩河、临江河、濑溪河、龙溪河流域内,非重点监管对象,对环境有影响的小建材、小堆场、小冶炼、小化工、小机械加工、小电镀、小食品加工、小畜禽养殖、小作坊等类型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同时,专项行动主要采取突击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开展。现场执法组使用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对涉嫌违法排污的,按照监测采样规范进行采样监测;对现场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立即要求企业所在地环保局及时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并上报综合督导组。对阻挠执法检查、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等行为,现场执法组将提出追责建议。对区县环保局无正当理由拒绝立案或立案后超过办理时限未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现场执法组将向综合督导组提出实行案件督办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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