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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攻坚行动丨曝光台:发现企业未按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停产等问题
发布者:boyichuanglian 发布时间:2018/1/22 8:10:56 阅读:829
   

天津市督查组

1月20日,督查组在宁河区现场检查时发现,天津市宁河区顺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恒辉金属制品厂、天津恒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均有生产迹象,生产设备有余温,均在当地“散乱污”整治改造企业清单内,未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同意擅自投入生产。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河北省衡水市督查组

1月20日,督查组在开发区现场检查时发现,开发区中粮大道路西施工工地3台挖掘机、1台凿机正在施工,3辆渣土运输车往返拉运石块,未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河北省邯郸市督查组

1月20日,督查组在复兴区现场检查时方发现,复兴区前牛叫村绿化工程、红石广场、后牛叫村拆违工程、诚环建材厂拆除项目、邯郸市诚祥铸造有限公司拆除项目、复兴区户村镇游乐园、龙聚金源、海尔日日顺(邯郸)健康产业园、万兴工贸拆迁、霍北路西延工程等10家企业(单位)项目工地正在施工,均未按照《关于强化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018】7号)要求停止工地施工;施工现场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场地未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工地未覆盖、未设置围挡、施工道路未硬化。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20日,督查组在邯山区现场检查时发现,河北本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商贸城项目、邯郸市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世纪花园项目、邯山区污水处理项目、邯山区309国道项目工地正在施工,均未按照《关于强化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018】7号)要求停止工地施工;施工现场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场地未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工地未覆盖、未设置围挡、施工道路未硬化。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20日,督查组对武安市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经达标检测小组现场监测,该公司烟气总排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44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42mg/m3,均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SO2、NOx均为200mg/m3)。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山西省太原市督查组

1月20日,督查组对综改区山西建投远大建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未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停止生产。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1月20日,督查组在阳曲县现场检查时发现,阳曲县大屯庄村西侧工地、阳曲县神都建材市场拆迁工地正在施工,均未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督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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